足迹
狂龙兵王
登录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九百三十四章 真正的天才(第1页)

第九百三十四章真正的天才

唐刀被包裹起来背在背上。

秦临渊坐下的时候,便将这柄唐刀放在了身边,因为被布包裹着,所以没人注意秦临渊还带着这个东西。

当下开始翻阅这本古籍。

“藏刀术,有点意思......”

看过一遍这古籍后,秦临渊知道了藏刀术到底是什么。

这并不是攻杀刀法,而是一本旁门左道的秘籍。

当初和杀神对战的时候,这柄唐刀突然出现在他的手上,这突然变出来的长刀,比他身化幻影还要神奇。

他的幻影,其实是秦临渊自创的一种步法,其中加入一点在障眼法的技巧,才能够做到凝聚幻影的地步。

说来他自创的《幻步》也是旁门左道,他对于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,还是蛮喜欢的。

“这本藏刀术真的很神奇,创始者当真有大才......”

通过这本书,秦临渊知道这《藏刀术》的作者,就是古代大名鼎鼎的刺客荆轲。

他对于将武器藏在身上的技巧非常有研究,甚至能够做到偷天换日的地步。

想想也是,当年他刺杀秦王嬴政,又怎么可能不搜查他身上的武器,真以为匕首藏在地图中就不会被发现?

秦王的守卫又怎么可能不搜查那个地图。

如果秦国检查真的如此松懈,秦王尸体都该烂了,又怎么可能一统诸国,成为史上第一位始皇帝。

归根结底,还是因为荆轲对于藏匿武器的技术到达极高的地步。

虽然刺杀失败,但不否认荆轲《藏刀术》的可怕。

后人更是一代代不断的完善着《藏刀术》,让这一门技艺已经到完美无缺的地步。

甚至于一些东瀛国的浪人和忍者,也曾学习到一些《藏刀术》的毛皮,在整个过节上都大放异彩。

自高自大的他们向全世界吹嘘自己的强大,却不知道他们学习到的,不过是一点点毛皮。

“呛......”

秦临渊抽出了一旁唐刀,长刀出鞘更是发出一阵龙吟之声。

“好刀!”秦临渊赞叹一声:“不愧是人王殿三大副殿主之一,杀神的佩刀,这是一柄绝世神兵,削铁如泥不在话下。”

“而能够将这样一柄唐刀藏在身上,说明杀神对于藏刀术的理解,到达一种非常高深的地步了。”

秦临渊轻轻挥舞手中的唐刀,力气并不大,但这锋利的刀刃都能够将空气切割开来。

秦临渊感觉这刀的手感还不错,而且刀身质量也还可以。

在北境战场,秦临渊使用的就是一柄长剑,做工绝对在这柄唐刀之上,那是烛龙王的兵刃。

这柄长剑也被安置在烛龙殿总部之内,毕竟他回到江北市,总不好随身带着剑。

可现在不一样了,学会了这“藏刀术”,他完全能够光明正大的将兵器带在身上,甚至让人看不出任何的破绽。

只不他并不是修仙,真能将武器炼化到身体里,一旦进入到车站机场之类的地方,还是会被仪器扫描出来的。

半个小时的时间,秦临渊就已经将“藏刀术”完全的领悟,唐刀藏在身上完全看不到任何的痕迹。

如果被杀神看到的话,恐怕会一头撞死在墙上,他联系了整整二十年,甚至将“藏刀术”的古籍都带在身上,日日钻研。

二十年的勤学苦练,都不比不上秦临渊半个小时。

“吱嘎......”

这时,会议室的房门打开,苏若曦送两位采购员走了过来,看她满脸的笑意,就知道她心情非常好。

送走两位采购员,苏若曦轻咬嘴唇,来到秦临渊的耳边,轻轻的说了一句。

说完,脸更红了。

而秦临渊则是双目放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