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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 谣言(第1页)

三人成虎,众口铄金。

谣言这东西就是这样。当它被重复过足够多的次数,传播到足够远的范围时,它就真的会变成“事实”。

更何况这件事本身就充满了桃色的卦爆点。

名车美女、不伦之恋、女大学生和中年土豪……随便哪条拎出来,都够部至少四十集的狗血连续剧。所以开局张图,内容都不用编,吃瓜群众都能自动发挥想象力,将剩下的情节脑补全。

世事向来如此,每个人都以看热闹的心态推波助澜着,当事人身受凌迟却百口莫辩。

南笙当时找过辅导员甚至是系领导,希望学校能够出面帮忙制止谣言,澄清她的名誉。他们的确是管了,但只是出于维护学校颜面,直接粗暴的删除了最原始发布照片的贴子。

而这种事情,越是这么压制,往往反弹的越大。贴子删除后没多久,论坛里又爆发出波高潮,连其它高校的人都跑来起吃瓜。这次出来爆料的人没指名道姓,但却句句都在影射南笙。故事甚至还有了各种各样的后续……

什么自称爆料人是事件女主高中同学的,知道她以前上学的时候行为就不是什么正经姑娘,扰乱学校风气的。

还有说什么……她曾经和富二代交往过,结果对方根本不想娶她。她就怀孕逼婚,结果对方不吃那套,她豪门少奶奶梦破裂,弄巧成拙自食恶果的。

反正内容各种各样,说的有鼻子有眼。

那段日子,南笙只要走在校园里,就会有人对她窃窃私语,甚至指指点点。好在那时是大四,她和另外两个实习生起在单位附近租了房子住,大部分时间不怎么在学校。

事情越演越烈,学校又不作为。

南笙想直接报警却又怕弄巧成拙,于是思量之后决定先找个律师。可等到了律所她才明白,这件事最大的阻碍不是它本身有多复杂,而是她穷。光次的咨询费就够她个半月的生活费。如果想要彻底维权,这笔费用根本承担不起。

那位接待她的律师人很不错,知道南笙出不起费用后,将自己的个学生推荐给了她。那对方是政法大学的研究生,正在做有关如何加强对互联网法律监管方面的课题,很缺实际案例。所以两人算是瞌睡遇见枕头。

他免费帮南笙维权,但是不保证结果。南笙没有别的办法,孤注掷,答应全权配合。

那位研究生虽然没出校门,却是个实干型。他用最快的速度掌握情况,搜集证据,然后带着南笙去派出所报警立案。

因为涉事的是学生,负责办案的警务人员率先联系到了学校。校方这次没再推诿,后面发帖造谣的人被抓到,不只是个人做的,甚至还有只为了蹭热度求关注的外校学生。但最开始发布照片爆料的原始贴,却没有查出究竟是谁所为。

那时候有关这方面的法律还不健全,对网络造谣的人判罚并不重。加上临近新轮招生,学校希望能够尽快平息谣言,软硬兼施下,逼得南笙不得不就此息事宁人。

轰轰烈烈的场大戏草草收场。虽然后面造谣的人的确得到了惩罚,学校也在内网对事情做出过澄清。可结果却并不如人意。因为只要提起这件事,人们却只会记得那个女孩儿曾经闹出过怎么样不堪的绯闻,而不是她被冤枉了。甚至不乏有人会恶意猜想……为什么会往她身上泼脏水,别人就没事?还不是她不检点。

南笙那时本来已经和实习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,但因为这件事牵扯了太多精力,最后被公司放弃。等她再寻找新的工作时,已经过了最佳求职时间,能去的岗位大部分都已经被占满。

当时倒是家公司愿意接纳她,给出的薪资也很诱人。可她还不等正式入职,便发现那家公司正在同霍霄洽谈投资,只差纸合同便尘埃落定。南笙不知道是不是巧合。但不管因为什么,她都不想再和他有任何交集。

于是她放弃这份工作,离开海市,独自来到完全陌生的榕城打拼。

可似乎是造化弄人。谁能想到事情已经过去几年,她不仅再遇霍霄,还又被他纠缠是。兜兜转转,切重新回到原点。

真是有些人你寻寻觅觅,终其生都不得再相见。有些人无论你以为分别既是陌路,却总能重逢。

“孽缘”二字,不服不行。

浩瀚的宇宙中,片星系的生灭,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。仰望星空,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,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?家国,文明火光,地球,都不过是深空中的粒尘埃。星空瞬,人间千年。虫鸣世不过秋,你我样在争渡。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?

列车远去,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,也带起秋的萧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