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2章(第2页)
他咬破手指头,将血滴入墨中。
兵器,既然嗜血,那就让它嗜个够!
舍不得孩子,套不着狼!
“滴答。”
“滴答。”
不过,萧权也只舍得指头的血,毕竟,痛啊!
鲜血入墨。
红与黑混杂,腥气和墨香混杂。
萧权拿起笔,点了点墨。
以我之血,写你之名。
曹操!
写曹操之名时,萧权想起了一首诗。
华夏的后人曾写过一首诗,这么歌颂过曹操:
君不见魏武草创争天禄,群雄睚眦相驰逐。
昼携壮士破坚阵,夜接词人赋华屋。
诗句起势雄壮,叙述了曹操扫平群雄,为子孙夺得帝位的赫赫功业。白日里率领壮士们披坚执锐,冲锋陷阵,夜间则接遇词人,在华美的宫室中吟诗作赋。
两幅画面互相配合,互相映衬,将曹操勇猛豪雄与风流儒雅于一身的英姿活现出来。
这就是华夏曹操的一生,上马叱咤风云,打得起江山,下马拿起笔,玩得起文人的风雅风流。
呜呼!
乱世枭雄是也!
萧权眼眸有光,下笔有力极了!
金坤乾坤笔,在萧权写完最后一捺之时,突然通体发红!
远在京郊的诗魔一惊,笔开了!
比他预料中快!
快上许多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