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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福齐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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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6章(第1页)

销了卖身契之后,需要上户籍。陆明非的户籍就直接上到了林锦玉这里,也就是夫人这一栏。

也算是结婚登记了。

出来的时候,陆明非感觉自己浑身都变轻了,就好像一直束缚着自己的枷锁,终于打开。一时间,只感觉自己的心情都变了好多。

以一个自由身,在这个世间行走,心性都变了不少。

“走吧,咱们去买些东西回去。不过不用着急,咱们可以在这里多待一天,看看这里的风土人情也不错,后天再回去也行。”

都已经出来了,那就当旅游呗,反正现在手里有钱,不慌。

陆明非也不拒绝了,可能是因为心性发生了转变,所以此时的他,比之前更加大方了些。既然已经决定和她在一起生活了,那他也没必要继续扭扭捏捏下去。

来到首饰铺里,直接就让他随便挑,喜欢哪个就买哪个。

回去之后盖了新房子之后,就是准备筹备婚礼了。而现在买的这些东西,就当做聘礼好了。

她虽然做不到三媒六聘,但是给他基本上物质的需求,还是可以的。

陆明非先前和林宝儿逛街的时候,确实是想买很多东西。只是那个时候他手里虽然有银子,但总有一种不太敢花的感觉。

就好像,寄人篱下的人,哪里有资格买东西呢?

如今,他没有了卖身契,是个堂堂正正的自由身,也被人宠着惯着,所以不用像之前那样,想东想西。现在的他,想买什么东西买就是了,反正有人给他兜底。

虽说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,但是挑选起来的时候,他也没有挑太多。几个簪子还有一个手环,就是他挑选的东西了。

相加在一起的价格,也才二十两。

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费,还是挺贵的。

“就这些吧。”陆明非眼睛亮晶晶的,看着手里的首饰,有些爱不释手。

林锦玉也没有说什么,她只是看着柜台,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玉镯子。成色还不错,冰冰凉凉的,很舒服。

她直接把这玉镯子往他的手腕上一戴,碧绿色的镯子和洁白的肤色相撞,非常的搭配。

“再拿一个这个吧,小二,帮忙包一下。”

“好嘞!”

小二麻利的将陆明非挑选的几个首饰包装好了,递了过来,“客官,一共七十两。”

镯子五十两,很贵,但是也很好看。

不少人在镯子面前经过的时候,都会驻足观看。只是听到价格之后,就转身离开了。

他们买的首饰,比如簪子,步摇,手环,其实也就几两银子,贵不到哪里去。贵的是做工,上面的雕花。

一个大户人家的孩子,平常一个月的月银,也就二两银子。得宠的自己手里头有铺子,时不时还有父母给的零花钱,所以才有闲钱买自己喜欢的首饰。

但是真要买一个五十两的玉镯子,还是算了吧,有点买不起。

但林锦玉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把镯子买了,很是淡定的付了银子。

她穿的很普通,一眼看去就是个普通老百姓,但是谁知道她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?就是为了给自己夫人买首饰?

一时间,店里的其他客人神色十分复杂。谁不想要一个掏钱掏的特别快,一点也不委屈自己夫人的妻主呢?

陆明非看着手中的镯子,那是越看越喜欢,脸上的笑容都不自觉的变大了许多。

“谢谢你,锦玉。”

“别谢来谢去的,咱们是一家人,不讲两家话。”

林锦玉的想法很简单,既然她是家里的顶梁柱,那她就应该承担起所有责任。

对自己的夫人好,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?

亏妻者,百财不入。那同理,换个世界也是一样的,亏夫者,也一样赚不了大钱。

爱人如养花,她养的这朵花,确实是养的不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