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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福齐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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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9章(第1页)

林锦玉拍了拍她的肩膀,知道这个人也不是什么坏心思的人,所以也没有多大的恶意。

“与其想着怎么娶夫人,倒不如你先充实充实自己?人家嫁人也是看女方底气的,你是有多大的吸引力,能让人家看上你?”

村长家儿子也不算是好高骛远,人家性子其实还挺好的,不然被骚扰了那么久,都没找人将她们打一顿。也不是什么绿茶,因为那些东西都没怎么收下,该拒绝的都拒绝了。

但是眼光确实是高,想嫁到城里去,看不上村子里的女人。不是看不起,因为人家就是有嫁进城的底气。

谁让人家有个在城里当衙役的姐姐呢。

林铁牛苦笑,“像我这样的人,还有什么充实自己的机会?这辈子,估计也是在地里刨食的。”

世代为农,这都是常态了。

林锦玉懒得多劝,人家自己不听,这能怪得了谁?

“天色不早了,我先回去了。”背着这么多东西,虽然太阳下山了,但是也挺热的。

“好,我也该回家了。”

三人分道扬镳。

回到家之后,林锦玉赶紧把柴火放进厨房,整理一番后这才回到堂屋。

堂屋里有一盆山泉水,清凉清凉的,用毛巾一浸,拧干水分,在往脸上一盖,感觉浑身的毛孔都舒张了。

毛巾的材质不怎么好,摸着有点糙,而且颜色也是偏灰色的。再被她用来擦身上的汗,三两下,个毛巾就变得黑了。

那清澈的山泉水,也变得脏污起来。

受不了。

林锦玉有点生无可恋,这生活质量实在是太差了,她就算是当宫女,也没有这么差劲过啊。

端起盆,直接倒进了后院的菜田里,等过段时间她再拾掇拾掇,一直这样下去,到了冬天别想吃菜。

地窖这种东西也可以整起来,到时候用来囤货。她没有空间,如果想囤什么粮食,最好是放在地窖里。

以后富裕起来之后,少不得要买很多东西。但是村里人多眼杂,难保会吸引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。

所以地窖不仅仅是用来储存粮食的,也是为了防止被有心之人发现家里的情况。

“这……这是什么?”陆明非的惊呼声响起。

林锦玉赶忙走到厨房,就看到他花容失色的站在背篓前。

低头一看,是那只死了有一段时间的野鸡了。

“今天晚上吃这只野鸡,你是想喝鸡汤,还是直接吃炒的?”

陆明非:“……鸡汤吧。”

得益于好几辈子的经验,林锦玉杀起鸡来的时候,格外的顺手,手起刀落,鸡头斩落,因为早就死了,所以也没有必要放血。

用烧开的水烫鸡毛,烫的差不多了之后,就捞出来开始拔鸡毛。野鸡的毛颜色很亮眼,比家鸡多了很多种颜色。

而在古时候,很多人会误以为是凤凰。也就是为什么会有人拿鸡和凤凰来对比较了,因为确实是有点相似。

拔下来的羽毛可以不用丢,倒不是用来做什么枕头,而是用那些比较长的羽毛,制作成毽子。拿到镇上卖,应该是可以卖给那些富家公子的。

陆明非在一旁看着,想上前帮忙,但是又不敢。他没有做过这种活,所以看起来一切都很新颖。

野鸡被扒的一干二净,内脏也掏了出来,处理干干净净,鸡肉看起来很紧实,没有那么肥。

因为调味料并不多,家里的菜也不是很全,所以林锦玉直接就是往砂锅里放了葱姜而已。保留最原始的味道,加入山泉水后更加的鲜甜。

以后要是挣了钱,她倒是想往里面加点党参进去,也能补补身子什么的。

小炉子上煨着鸡汤,大锅灶上也冒着热气。人是铁,饭是钢,一顿不吃饿得慌,所以饭菜肯定是要做的。

陆明非一边烧柴,一边在心里斟酌着说辞,抬眸看了一眼表情认真的林锦玉,他又忍不住低下了头。心脏跳的有点快,也不是害羞,纯粹就是紧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