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章(第1页)
被外人知道的这种事情,辱没的是整个家族的名声,所以才会说什么家丑不可外扬。
可她坦坦荡荡的,似乎并不觉得这是一件丢脸的事情。只是从她云淡风轻的语气里,又听出了许多的心酸。
她眨了眨眼睛,似乎有眼泪从眼角滴落,只是速度太快,让人没有抓住。
“你也别觉得我是个贪财的人,只是银子这种东西,谁不喜欢呢?我奶为了给我三叔交束脩,把我大姐卖了,前两天为了给三叔买笔墨纸砚,差点把我给卖了。”
林颜嘆了口气,似乎嘆尽了无奈,“若不是因为这个伤,让我在阎王面前走了一遭,恐怕我早就被卖进窑子里去了吧?”
两个人相处的时候,最怕的就是不长嘴了。因为不开口,所以误会重重,这种事情她觉得自己必须得杜绝。
而且适当的示弱,会让对方产生怜惜,从而进一步的发展。
她不是那种把委屈嚥进肚子里的人,既然以后要和任务目标相处很长的时间,那她必须在对方面前先立好人设。
坚强倔强的小可怜,就是她想好的人设了。
赵云胤有些沉默,他何尝不是被亲人背叛呢?两人都是差点因为亲人丧命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们是同病相怜的。
“那你们分家了吗?”他突然问道。
她看起来像个小辣椒一样,应该不会轻易被人欺负的吧?
林颜挑了挑眉,反问:“为什么要分家?”
“离开你奶奶,让她永远也祸害不了你啊。”
“我之前也想过,那个时候我太懦弱了,任由他们打骂还不还手。可是后来在阎王面前走了一遭之后,我想通了,与其委屈自己,不如委屈别人。
我为什么要分家?分家不过只是远离了他们而已,又不会让他们觉得痛苦。那我以前所遭受的一切呢?就轻而易举的抹消了?”
当代人的发疯文学,绝对不要内耗自己!
林颜的一番话,让赵云胤有些沉默。
其实就是很简单的一个道理,你欺负了我,那我就欺负回去好了。只是大多数人都没有这个勇气,还有能力。
一个女子有这种想法,确实是有些惊世骇俗。
“对了,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?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吧?”林颜问道。
“我?叫我云大哥吧,我也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了。”既然已经装作失忆了,那就继续演下去好了。
“我叫林颜,你就叫我颜姐儿吧。那你现在失忆了,什么都不记得话,你怎么办?该不会要在山上住一辈子吧?这不得成为山顶洞人了?”
赵云胤扶了扶额,最后深吸一口气,态度诚恳的问道:“你可以收留我一阵子吗?说不定我之后就想起来了呢。放心,我会报答你的,我会打猎。”
四个字,让一个女生收留了我。
赵云胤拖着疲惫的身子,缓缓的站起了身,明明已经昏睡过很长一段时间,但他还是感觉脑子昏昏沉沉的。像是下一秒,随时都要倒在地上一样。
林颜将火堆熄灭,顺便倒了一壶水下去,防止引起森林大火。虽然以这里的潮溼程度,不至于引发火灾,但又谁知道万一呢?
接着她看向周围,找到了一根粗长的棍子,掂了一下,感觉不算重之后,递给了赵云胤。
“云大哥,你就暂时撑着这个下山吧。”
“多谢。”
下山的路上,偶尔还能看到几只野鸡和野兔,但是现在他们两个谁都没有心情去抓。一个是没这个能力,另一个人则是没这个精力。
经过不少地的时候,可以看到有些村民在田地里劳作着,似乎是发现了他们二人,忍不住停下动作好奇的打量过来。
“二丫,他是谁啊?你们怎么从山上下来?”
林颜看了过去,对方是村里最喜欢讲八卦的麻婶,不仅喜欢听八卦,而且还喜欢把八卦宣扬出去。全村唯有她的嘴巴是最松的,说给她听的秘密就从来保不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