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5章(第1页)
我叫夜辰。
长夜难明,生不逢辰。
我的名字,正应了这两个词,黑暗的岁月长期存在,生下来就没有碰到好时机。
自我幼时有记忆起,我便瘦瘦小小,居无定所,终日在那死人堆里寻生路,饿了,我便吃些野菜充饥,渴了,我寻到河水便喝,若是冷了,运气好一点的话,我还可以从死人身上扒下两件裹体的衣服御寒。
我所处的地方被世人称为鬼蜮,鬼蜮,如同它的名字,本就是恶鬼生活的地方,说起来很可笑,我其实是有父母的人,只是在那个食不果腹的年代,我于他们而言,便只是负担,在我三岁的时候,便被他们遗弃在这恶鬼都不愿生存的地方。
他们不知道一个三岁的孩子在这种地方会生不如死,沦为豺狼虎豹的盘中餐,亦或者是成为恶人的刀下鬼吗?
他们当然知道!
所以自打小时候开始,我就知道,这个世间,没有一个人能靠得住,连你最亲近的父母都能舍弃你,遑论其他那些不相干的人呢?
但我不想死,我不愿就这么死去,凭什么人生下来就该人命,凭什么我就没有活下去的权力?
哪怕是用尽所有力气,我都要活下来,我的命运才不要交在他们这些人手上。
没有人知道我童年时候是如何过来的。
我成立了自己的帮派,又被同伴背叛,险些死在那无数刀锋之下,而后被追至魔窟,掉入秘境,又遇到一恐怖老头,我尊他为师,他却将我当成玩物,筋骨寸寸折断,身子冰火两重天的不停折磨,我都熬了过来,我趁着一次机会,彻底吸收了那魔窟老祖的心法,并且成功突破第九重。
我活了下来。
只是,当我重新站在鬼蜮境内的时候,我已经不相信任何人了。
他们在我眼里,与蝼蚁没什么区别。
我的身边,突然涌现出许多充满善意的人,他们奉承我,讨好好,将无数珍宝进贡给我,他们对我不再凶神恶煞,他们的脸上,写满了对我的惧怕。
多么现实,弱者就该被踩在脚下,碾落成泥,强者才配拥有所有尊敬。
你看,这些人,多么虚伪。
还是之前的他们可爱,虽然对我恶言拳头相向,可至少,那时候他们是出自本心。
不像现在,他们面对着我,连与我对视的勇气都没有,我虽看不透他们,却乐于看他们因为我一个眼神就会吓得双腿打颤的模样。
他们怕我,他们本就该怕我,如今我有能力,可主宰他们的生死,他们若是惹我不高兴,我便将之扔到万蛇窟中,被万蛇蚕食至死。他们说我阴毒,是,我便是阴毒,我对这世间抱有善意的时候,他们回馈我的只有背叛。
即是如此,我何必要违背本心,去卑微的讨好那些连我都看不上的人?
日子,一天一天的过去了。
鬼蜮以我我尊,我被奉为鬼蜮之主,人称夜王,天下人听到我的名字,无一不对我惧怕万分。
我所到之处,他们皆是低眉顺眼,更别提在我面前说话了,这些,似乎都是我想要的,可我在漫漫长夜,又会觉得寂寥孤独。
后来,我遇到了一个少女,她大概只有十五六岁,有些疯疯癫癫,看来,也是被人扔在鬼蜮之中,她见到了我,不像常人那般恭敬下跪,而是呜哇大叫,我当时难得没有杀她,因为她让我看到了以前那个被父母遗弃的我,她的无礼粗鲁,也让我觉得有些新鲜。
我留下了她,将她养在我身边,我只将她当成了宠物,一个与其她人不同的宠物。
那时候的我没有想到,那个少女,竟会是璇玑宫那失踪的大小姐,我更没想到的是,在那白衣胜雪的尘渊到来的时候,她竟会将一把匕首完全的插入我胸口处,我甚至都不知道,那把匕首,她是藏在何处。
原来这一次她的出现,又是蓄谋已久的接近。
滔天的愤怒淹没了我,我做出了和以往一样的举动。
九九八十一根噬魂钉,我全部射进了她的体内,穿过琵琶骨,她就算不死,下半辈子,也只是个废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