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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
老板拿出已经烤好的最小的那个红薯放在万锦的面前,“这个七块五,你说你两块钱能买多少?”
万锦又咽了口口水,她真的好想吃红薯啊,“那你能切个两块钱给我吗?”
老板就差对着万锦吐口水了,“去去去,别在我这里捣乱。我要是切你两块钱的红薯,那剩下五块五的红薯谁还能要啊?”
这时,小男孩的妈妈走了过来,她看到小男孩一直盯着红薯箱看,她直接就给小男孩买了一个特大的红薯。
万锦也想起了自己的妈妈。如果她的家人都还在,即使再没钱,也一定不会让她受这样的委屈。
霍长霆就是欺负她无依无靠,没有娘家人可以照拂。
万锦的手紧紧地捏着自己已经没有钱的钱夹,这一捏倒是让她捏出了一个硬|物。
难道是第三个硬币?
可三个硬币也买不了一个红薯啊。
早知道老年机那么没用,她当初再怎么样也该换个智能手机的。
不然的话,她今天至少可以扫码付钱。
出于好奇,万锦还是打开了那个钱夹子。
钱夹子里面还有一个用拉链拉上的小袋子。那个硬|物就在这个小袋子里。
万锦捏着钱袋往自己的手心上倒了倒,一枚金灿灿的戒指就这样倒在了她的掌心里。
过往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脑中。
那一日她在医院失去孩子,霍长霆又让她签了离婚协议书。
她心如死灰,就从自己的无名指上将这枚戒指给拽了下来。
这戒指在她手上套了三年,套上之后就从未摘下来过。
她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戴上去的。她只记得她摘下来的时候,手都被磨破了皮。
以至于这枚戒指到现在都有干涸的血痕。
万锦用手搓了搓,搓了很久才将戒指上的血痕给搓干净。戒指又恢复了原先金灿灿的颜色。
万锦环顾四周,这周围的景色异常的熟悉。
这中心广场不就是她当年买戒指的地方吗?
左前方那家金器店不就是当年那家金器店吗?
霍长霆虽然愿意娶她,但是他们之间连个婚礼都没有。
不但没有婚礼,也没有婚戒和婚纱照。
她这个新娘子什么都没有的嫁给他,而他的嘴里没有一句好听的话。
尽管这样,她依然笑得像个傻瓜。
怪不得霍长霆一直说她贱,她可不就是贱吗?
别人再怎么样也只是廉价,而她呢,都成了倒贴的了。
她一直珍视的金戒指还是她自己买的,她不但买了自己的,还替霍长霆买了。
只是她买给霍长霆的那只戒指,霍长霆从来都没有戴过。
万锦闻着红薯的香味,脚步则坚定地往那家金器店走去。
店员看到有顾客进来,立马就笑开了花。
那么早就有顾客过来可是个好兆头。
“小姐,要看项链还是手镯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