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夺回乖乖知乎小说
登录
关灯
护眼
字体:

5(第2页)

我是不是该感谢他,给自己的女儿上了最后一课。

因为我这辈子都再没见过比他死相更惨状的尸体。

所以之后无论见到怎样的场面,我内心里都不会再有波澜了。

我爸总跟我说,缉毒警的一等功在活着的时候很难拿到,

所以,我就想在我活着的时候,拿一个,给在天之灵的他看。

……

陈伯彦逃亡的第三天。

局里的侧写师再次向我索要关于陈伯彦的所有罪犯细节。

没办法,我这样一个跟他亲密接触过的人,所有的经验都会很宝贵。

在那次为陈伯彦挡下一枪后,他慢慢地向我展现他的真面目。

期间,我开始发现,他其实是个很缺爱的人。

这简直对我来说太有利了,陈伯彦这半生其实都没怎么碰过女人,他自小就没有爸妈。

他是个被人贩子养大的孩子,因为嘴甜和机灵,逃过了被割掉舌头打折腿去街上乞讨的命运。

大概年少时的经历基本上都是残忍和痛苦的,所以估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,他有多渴望一个温柔善良的灵魂去爱他。

陈伯彦当一个罪犯是有天赋的,他果断,冷静,偏执而残忍。

但作为一个恋人,他简直太傻了。

他太容易就会沉溺于一方温柔,迫不及待地讨好自己喜欢的人,想要装作不在意,但其实各种心思全在微表情里暴露。

所以,即使在感情上我也是个半吊子出家的人,但根据警校里研修过的心理学内容,虽然磕磕绊绊,但还算是把他给拿捏了。

最后一步,就是在他心里埋下根怎么也除不去的钢针。

如果有什么比天长地久的陪伴更深刻的。

那就是天长地久的陪伴后,猛然消失。

陈伯彦在慢慢地往上爬时,周身当然会不免围绕起一些莺莺燕燕。

即使知道有我这个「嫂子」的存在,但依旧有不少前仆后继的花蝴蝶。

其中,最突出的,就是「婉儿」。

「婉儿」大概是艺名吧,女人的长相很明艳,和我是完全不同的风格,她就像一根涂满毒液而漂亮的银针。

她,也盯上了陈伯彦,想取代我这个嫂子的位置。

明面上她是当地连锁酒吧的老板娘,事实上,是那个街区出货量最大的毒贩子。

如果她真的勾引上陈伯彦,那绝对是强强联合,并且就没我什么事儿了。

她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,觉得我这么一个女学生,完全可以轻轻松松扳倒。

而那时候,我和陈伯彦也处在一个感情滞缓的时期。

他依旧对我很好,甚至说得上是热恋,但他从来都没明确拒绝过婉儿。

那时候,我就想,太好了。

女主,男主,第三者。

一出大戏,演得好,我就能让他一辈子也忘不掉我。

……那次,是一场游轮的商会。

表面上是家挂牌公司的年会,事实上,就是个毒贩子的大聚会。

轮船上也潜藏着我们的人,暗流涌动,我那时候,是作为陈伯彦的恋人出席的。

可婉儿频频挑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