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章(第3页)
孙艳芳神色一惊,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孙艳芳在生周娜之前还生过一个女儿,也是接客时意外怀上的。
周娜笑着说:“我小的时候,你经常做噩梦,有时还哭着说对不起她,不该把她扔在路边自生自灭。她是不是变成厉鬼纠缠你了?”
孙艳芳想起她做过的那些噩梦,脸色苍白,有些害怕,“你别说了,我当年是因为没有能力养大她,才把她扔路边的。她说不定被人捡走养大了。”
而且她当年扔的也不是她的亲生女儿。
她的亲生女儿应该在有钱人家里,现在该二十四岁了。
后面这些话,孙艳芳没有说出来。
这个秘密她也一直没跟任何人说过。
“那你怎么不去找她养你?你对她也有生育之恩。如果她肯出钱养你,我就养。”
“都过去二十四年了,我去哪里找她?”
“这是你的事。”
周娜话落,拉开房门,将孙艳芳推了出去。
“娜娜……”
孙艳芳连忙伸进去一只脚,阻止周娜关门。
“我好歹是你亲妈,你不要这么无情,留我住一段时候,等我攒够钱了,我就去买房子,然后搬出去。否则我就去找你现在勾搭上的那个男人,跟他说你以前接过客。”
“你……”周娜恨死她的母亲了。
她不知道她上辈子做过什么孽,遇到这样的母亲。
“娜娜,妈妈活了四十五年,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,让妈妈住一段时间吧。我们是母女,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。”
“你以前赚到钱的时候,可没让我享福。”
“你不是嫌那些钱脏吗?那我只能自己花了。”
周娜十分无语。
但她有把柄在她母亲手上,而她母亲又什么事都做得出来。
她不敢做的太绝。
她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对她好的男人,虽然她只能做见不得光的情妇,但她也不想让她母亲破坏她跟沈明耀的关系。
周娜琢磨一会儿后对孙艳芳说:“你可以住下来,但是你得答应我几个条件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一,去找正经事做,不许再做小姐。”
周娜以前劝过她母亲很多次,但她母亲就是狗改不了吃屎。
孙艳芳有些不乐意,“俗话说笑贫不笑娼。我不偷不抢,做小姐怎么了?我不做,别人也会做。那别人都能做,我为什么不能做?”
周娜气愤地看着她的母亲,“既然做不到,那就免谈。”
周娜话落,准备关门。
孙艳芳连忙说:“行行行,我答应你,我不做那行了,我去找正经事做,行了吧?”
“你别只是口头答应。如果让我发现你还和以前一样做那种事,我就把你赶出去。二,不许带任何男人来我这里。三,不许在我家里抽烟喝酒。四,不许穿我的衣服。不许用我的化妆品,不许偷我的东西去卖。五,你的东西,尤其是你的内衣内裤,不许乱扔。六,负责做饭和打扫公寓里的卫生。暂时就这六条,等我想到了我再补充。”
“好,我都答应你,可以让我进去了吗?”
周娜盯着她的母亲看了几秒才让她母亲进去。
“我能跟你提一个条件吗?你能不能不要叫我孙艳芳了,这名字太难听太土了。叫我丽莎。”孙艳芳说道。
周娜翻了个白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