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剑出!(第1页)
第七百四十一章 你真的要送走青莺
"燕子,过户手续办妥了,有没有空出来一起吃个晚饭"
杨天路过赵氏商务大厦的时候,仰望了一下顶层写字楼,发现上面亮着灯,猜赵飞燕还在加班。
公司明天开始放春节小长假,杨天计划带着一家人出门旅行,正月间可能没有时间与陪赵飞燕见面。
"很抱歉,今晚没空,我和秘书在写字楼已经对付了一餐。"赵飞燕打开蓝牙耳机,一边收拾父亲的办公室,应了一句。
"哦在开会"
"开完会了,在写字楼打包行李,春节期间我可能会带妈妈出国旅行,免得她呆在家里触景生情,徒添伤悲。"
杨天明白,在这个节骨眼上,他的出现显得有点儿多余。
"那好吧,保持微信联系,明天一早我就要出远门了,有重要的事情记得给我电话。"
"好嘞,一路顺风。"
都说只有女人才有第六感觉,杨天却在赵飞燕的语气里,感觉到了距离。
他的燕子看来是要立志做个女强人。
女人如果允许柔弱,谁愿意故作坚强。
赵飞燕身为赵子云的女儿,她没有权利做普通的女子,必须砥砺前行,因为整个集团需要她撑起。
杨天决定尊重赵飞燕,因为她别无选择。
回到深城湾1号,刚出电梯,就听见屋里传来小萝莉咯咯的笑声。
推门而入,只见方老师带着小萝莉在练习毛笔字。
"粑粑,你回来啦。"乐乐放下毛笔,扑进了杨天的怀里。
"粑粑,看看我写的对联,是不是很漂亮"欢欢扭头望了一眼杨天,招呼他欣赏一下她们俩的书画作品。
"不错哦,这真是你们俩写的"
杨天故作惊讶状,他发现欢欢小小年纪,写了来的毛笔字居然这么好,确实值得点赞。
"当然是我们俩写的,方老师写的更漂亮,她说等粑粑和麻麻回家之后,挑选对联贴在门口。"
欢欢放下毛笔,打开一堆草稿,嘿嘿讪笑起来。
其实她们俩已经练习了大半天,刚开始不得要领,写出来的字要么墨汁太厚重,要么字东倒西歪。
现在写在红纸上的字,可是千锤百炼之后的结果。
"哇塞,这些都是你们俩写的不错嘛,小手不累吗"
望着手指上沾满了墨汁的欢欢和乐乐,杨天无比宠溺地牵着她们的小手去洗手间。
"粑粑帮我涂抹香皂,我怕弄脏肥皂盒。"
"粑粑帮我涂多一点,手上全是墨汁,好臭啊。"
欢欢和乐乐趁着杨天替她们涂抹香皂的时候,恶作剧地伸着小手抹了一下杨天的脸,将他涂成了黑猫状。
"嘎嘎嘎嘎,粑粑好像小花猫。"
"粑粑不许抹掉墨汁,我们要帮你拍张小花猫的相片。"
看着乐歪了嘴的小萝莉,杨天的心里甜到齁。
他探头扫了一眼镜子,这造型可以去客串包文拯了,看见小萝莉笑得如此开心,他决定将包文拯客串到底。